6100 生物產業傳播暨發展學系 畢業應修學分統計表
104 學年度入學學生開始實施
年級 | 學期 |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限制 | 系訂必修 | 共同必修 + 通 識 | 選修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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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下限 | 學分上限 | ||||||
一年級 | 第一學期 | 15 | 25 | 12 | |||
第二學期 | 15 | 25 | 11 | ||||
二年級 | 第一學期 | 15 | 25 | 9 | |||
第二學期 | 15 | 25 | 9 | ||||
三年級 | 第一學期 | 15 | 25 | 9 | |||
第二學期 | 15 | 25 | 6 | ||||
四年級 | 第一學期 | 9 | 25 | 0 | |||
第二學期 | 9 | 25 | 0 | ||||
五年級 | 第一學期 | 0 | 0 | 0 | |||
第二學期 | 0 | 0 | 0 | ||||
六年級 | 第一學期 | 0 | 0 | 0 | |||
第二學期 | 0 | 0 | 0 | ||||
七年級 | 第一學期 | 0 | 0 | 0 | |||
第二學期 | 0 | 0 | 0 | ||||
不分年級 | 0 | 0 | 0 | ||||
合計 | 56 | 24 | 48 | ||||
畢業時學生應修最低學分總數 | 128 | ||||||
選課特別規定 | 服務學習一限本系所開課程(轉系生除外)。 |
通識相關規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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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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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詢說明
※本系統之建置目的,除提供學士班學生作為各年級選課時之參考外,亦作為各學系及教務處審核學生畢業資格之重要依據
壹、系訂必修科目資料查詢
一、可於畫面右上方選擇「年級」,按「傳送」則可顯示該年級資料。
二、「群組」,是有選擇性的必修科目,分為二種:
- 1. 科目選科目:例如A群組包含5個科目,必須修習其中任意2科。
- 2. 科目選學分:例如B群組包含8個科目,必須修習其中任意6學分。
詳細內容請見「六、必修科目群組表查詢」之說明。
三、「群組別」:同群組的各科目,有相同的代碼。例如群組別為「A」的科目,同屬於A群組。
四、「併修」:某群組中,若選擇了甲課程,亦必須修習乙課程,則甲、乙二科之「併修」欄中有相同的符號或代碼。換言之,甲、乙二科在該群組中視為一科。
五、「必修認可範圍」,分為三種:
- 1. 限本系課程:指該科目必須修習指定之課號。
- 2. 限本院課程:除修習指定之課號外,亦可修習與其相同學院所開之相同名稱課程。
- 3. 不限開課院系:修習任何學系所開,與指定之課程中文名稱相同者皆可。
貳、應修學分數資料查詢
一、「每學期修習學分數限制」:
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六條、第七條規定略以:學士班每學期學生修課上限為二十五學分,下限為十五學分。惟最高年級學生下限為九學分;延長修業年限學生至少修習一科,學分不限。
二、學士班學生應依其「入學學年度」之「必修科目及學分表」及「應修科目及學分表」為標準修習課程。但下列學生例外:
轉學生、降級轉系學生:應依轉入年級學生之入學學年度為標準。
入學之當年度第一學期即辦理休學者:應依其復學學年度為標準。
三、各學年度入學學生應修習之共同必修科目學分如下:(其適用之年度標準同上所述)
入學年 | 共同必修科目及學分數 | 通識學分 | 體育 | 服務 (學習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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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4-85 | 中憲領域 4 | 國文領域 6 | 外、英文領域 6 | 歷史領域 4 | (不分領域) 8 | 一二三四 | ✗ |
86 | 本國憲法與公民教育領域2 | 國文領域 6 | 外、英文領域 6 | 歷史領域 4 | (分為四領域) 12 | 一二三四 | ✗ |
87 | 本國憲法與公民教育領域2 | 國文領域 6 | 外、英文領域 6 | 歷史領域 4 | (分為四領域) 12 | 一二三四 | 服務 一二三 |
88-90 | 本國憲法領域2 或 公民教育領域2 |
國文領域 6 | 外、英文領域 6 | 歷史領域 4 | (分為四領域) 12 | 一二三四 | 服務 一二三 |
91-95 | 本國憲法領域2 或 公民教育領域2 |
國文領域 6 | 外、英文領域 6 進階英語二 |
歷史領域 4 | (分為四領域) 12 | 一二三四 | 服務 一二三 |
96-99 | ✗ | 國文領域 6 | 外、英文領域 6 進階英語二 |
✗ | (分為八領域) 18 | 一二三四 | 服務學習 一二三 |
100-101 | ✗ | 國文領域 6 | 外、英文領域 6 進階英語二 |
✗ | (分為八領域) 18 | 健康體適能1 專項運動學群 3 |
服務學習 一二三 |
102-107 | ✗ | 國文領域 6 | 外、英文領域 6 進階英語二 |
✗ | (分為八領域) 15 | 健康體適能1 專項運動學群 3 |
服務學習 一二三 |
108起 | ✗ | 國文領域 6 | 外、英文領域 6 進階英語二 |
✗ | (分為八領域) 15 | 健康體適能1 專項運動學群 3 |
服務學習 甲乙 |
四、「系訂必修」:系訂必修之學分總數包含「群組必修」之學分數。
五、「選修」可分為下列四種情況,請參考「備註二」之說明:
- 1.選修科目不限本系課程
- 2.選修科目中N學分限選本系課程,且修讀本系為雙主修之學生亦同
- 3.選修科目中N學分限選本系課程,但修讀本系為雙主修之學生不須修習
- 4.選修科目請參考「備註六、其他」之說明。
六、必修科目群組表查詢
「群組別說明」:分為二種:
1. N科目中必修N科目:例如A群組之資料如下:4科目中必修2科目 。
中文名稱 | 群組別 | 併修 |
---|---|---|
甲 | A | 1 |
乙 | A | 1 |
丙 | A | 2 |
丁 | A | 2 |
戊 | A | |
己 | A |
則A群組共有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六科,但因為甲、乙的併修欄同為「1」,丙、丁的併修欄同為「2」,故在A群組中,(甲&乙)、(丙&丁)、戊、己各視為一科,必須在該四科中任擇二科修習。
2. N科目中必修N學分:例如B群組包含20個科目,學分不盡相同,必須修習其中任意10學分,則「群組別說明」則為「20科目中必修10學分」。